天津石化柴油出口规范化流程正式打通

近日,载有3.75万吨柴油的“尤妮克和谐号”油轮离开天津港驶往菲律宾。这是天津石化通过新设立的海关监管场所,完成海关舱单传输资质备案后实现出口的第一船柴油。此举标志着天津石化柴油出口规范化流程正式打通,柴油出口能力每月将达到8万吨。

2013年以来,天津石化操作柴油出口业务,主要依托销售华北分公司南疆2号库,由天津海关采取“一船一议”的临时监管模式进行。天津港“8·12”事故后,天津海关对各项业务从严管理,暂停了天津石化的柴油出口业务。后经协商,于今年2月份同意按原模式暂时恢复该业务。6月初,天津海关依据海关总署要求,明确告知,天津石化今后操作柴油出口业务,必须通过海关监管场所进行,原模式截止到今年103日。

为确保10月份检修改造后柴油能够顺利出口,天津石化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,以及生产经营管理部、炼油事业部、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,与销售华北分公司等单位密切配合,主动作为、统筹开展工作。通过多方共同努力,1013日,南疆2号库获得海关监管场所注册登记证书,并立即开始油气监控系统,以及出口货物运抵报告传输系统的备案、安装调试等工作。

期间,集团公司党组多次明确指示,并出面协调,得到了天津市政府高层的重视和支持,帮助解决问题,推进工作开展。天津石化和销售华北分公司密切配合,积极与市政府、滨海新区政府以及天津海关进行深入沟通,详细介绍业务情况,认真做好解释说明,积极落实相关要求,赢得了各方的支持与配合。他们按照海关文件要求,完成海关监管场所设立,并最终确定了所需申报的9个要件以及具体要求。

为确保10月份柴油能够顺利出口,天津石化成立了攻关小组,统筹开展工作。在征得天津海关同意的基础上,攻关组按照各环节同步进行、统筹推进的策略,编制网络计划,倒排节点,并落实每一个节点的工作标准、责任人,每日掌握动态,每周攻关部署。期间,先后15次召开专题攻关会议,及时协调解决物资采购、施工进度等内部多项问题,3次向市政府书面呈报工作进展情况,特别是安排专人常驻海关,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,随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,确保了各环节工作按节点顺利推进。

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,不仅确保了天津石化柴油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,也为今后设立其他海关监管场所,进一步拓宽和扩大成品油出口业务,全面建成中国石化北方出口基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信息来源: 
2016-11-25